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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9日,《山西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立法论证(协调)会议在并召开。会议由省政府法制办傅平副巡视员主持,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等厅局法制机构或业务处室的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共20余人出席了会议。省财政厅胡双明副厅长介绍了立法背景、立法指导思想和原则等情况,省财政厅法规税政处张永胜处长介绍了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立法过程、立法主要内容以及对各方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与会的专家和有关部门代表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充分的交流、论证和协调。经过论证、协调,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办法》的内容符合国家上位法精神,各项规定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符合山西实际情况,立法文本基本成熟,建议加快立法步伐,尽早报省政府审议批准并公布实施,更好地为保护我省耕地,促进土地合理开发使用,进一步完善地方税制,完成保收入、保增长任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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