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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县下发了《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县级以上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投资工程项目纳入监管范围,要求对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招投标、监理聘用、合同履行、工程变更、基金拨付、工程质量、工程效益、工程决算、评估审计、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并明确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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